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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用户:停机未及时注销的欠费》结果

《苏州用户:停机未及时注销的欠费》结果

2010-04-19 09:13
本网2010年4月13日刊

    《苏州用户:停机未及时注销的欠费》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办联系投诉人,同时联系至江苏电信公司。4月16日江苏电信公司回复邮件收悉(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随后,我网办回复投诉人,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鉴于此请投诉人网上见回复,本案作结案才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接贵网转办苏州用户姜**反映“电话停机未及时注销,3个月后通知本人欠费400多”问题的投诉函后,本公司对此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该客户号码为6******3,于09年8月办理108包月套餐,协议期为一年。于09年12月开始欠费,截止到2010年4月13日共欠423.14元。

    接质量维权网转办的投诉后,我公司与客户联系,针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1、如客户本人需转给别人使用,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欠费由机主(他本人)承担。关于客户说的不使用也要收108是因为该客户还没到协议期满(协议明确约定:依据有关约定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通信服务的,暂停期间及终止当月仍应计收套餐包月费或相关业务之固定费用)。

    2、预付费的用户按欠费流程会在客户欠费停机前作提醒,但该客户因已经不住在那里所以没听到。现在接到我们电信的催缴电话是因为要欠费拆了,所以根据联系电话再作一个提醒。

    3、根据该客户的特殊情况,现与客户沟通协商后作如下处理:按客户当时的协议规定,如客户需在协议期内销户需付一定违约金,现按协议期满时的月份*违约金为该客户核算,客户表示接受。(8*15=120元)加上12月的欠费33.90元,一共需付:153.90元。客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4月14日,该用户已经来我公司进行处理。

                                          江苏省电信公司
                                             2010-4-15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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