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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恰星母婴服饰有限公司定制头巾加工货不对版,反悔补偿、拒开加工发票

南通恰星母婴服饰有限公司定制头巾加工货不对版,反悔补偿、拒开加工发票

2026-08-08 08:04
本人与南通恰星母婴服饰有限公司通过微信达成头巾定制加工业务,双方提前确认样品面料标准后开展大货生产。本人全额支付加工费8019元,2026年8月4日收到成品头巾合计211条。 8月5日本人查验货物即发现,该企业大货擅自更换坯布面料,成品面料与双方确认样品不一致。该批不合格货品造成本人客户退货、意向客户取消订单,对我方品牌商业声誉造成损害。 纠纷发生后,双方微信协商一致,企业同意按10元/条给予补偿,合计2110元。事后该公司反悔,拒绝履行补偿约定。本人多次向该企业索要8019元加工费发票,企业予以拒绝。 本人全部证据完整留存,包括打样确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收货记录、样品成品对比照片视频、客户反馈记录、全部沟通记录。 本人已经在12315、12345、12366平台提交维权,请求本平台协助调解:1、督促企业支付补偿款2110元;2、督促企业开具8019元全额加工费发票;3、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双方确认样品标准开展定制加工业务。

期望解决结果

优先进行换货处理,由被投诉企业收回全部211条不合格头巾,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样品面料标准重新生产合格货品完成换货,往返全部物流费用由该企业承担,并开具8019元全额加工费发票。 若企业无法完成换货,则二选一执行: 1、全部头巾成品退货,企业全额退还加工费8019元; 2、成品由我方自行留存,企业按照12元/条标准支付补偿款合计2532元,并开具8019元全额加工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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