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6月24日 江苏质量投诉网由江苏省质量协会主办,全省50家省级重点行业协会联办,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联合受理并调解江苏地区质量投诉,解答用户咨询,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用户诉求和群众关切的专业平台。

江苏质量投诉网

www . js12365 . org . cn
投诉直通车
投诉电话:025-84630124
投诉邮箱:jszltsw@163.com

《泰州业主:横梁断裂和楼板开裂》结果

《泰州业主:横梁断裂和楼板开裂》结果

2010-09-10 09:08
本网2010年4月27日刊

    《泰州业主:横梁断裂和楼板开裂》结果   

    接投诉后,本网办联系投诉人,联系至今日阳光房地产公司。王经理说,“我们已先后两次上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属于温度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我们拿出了处理方案:用强度较高的胶进行裂缝修补,并保证修复后的质量,但业主拒不同意。”

    稍候,我网办传真发函至泰州市今日阳光房地产公司。4月30日下午两点,该司工程部王经理和顾经理一行两人来我网办说明情况并附书面材料(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随后,我网办联系投诉人,告知回复意见,投诉人说再考虑考虑,需要帮助时再联系我网办,感谢江苏质量维权网的关心。

    鉴于此,本案做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贵单位于2010年4月29日发来的函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对于吴先生所言车库层顶板出现裂缝的情况,在吴先生告我公司后,我公司即组织施工单位对裂缝问题进行检查,先行明确裂缝问题属于何种性质的问题。施工单位经检查后认定裂缝系由于温度收缩引起的不属于主体结构问题,并将检查意见及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建筑设计院核定。

    建筑设计院认可了施工单位的检查处理意见,但吴先生对处理意见不予认可。为妥善处理矛盾,我公司建议吴先生对处理意见有不同看法,可自行联系鉴定机构对裂缝问题予以鉴定,如鉴定意见与建筑设计院核定的意见不符,对吴先生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及其他合理损失我公司均予以承担,但吴先生不同意我公司的建议,且坚持索要所谓的“损失补偿费”人民币贰万陆仟元。对吴先生的这一不合理的要求,我公司当然不能同意。

    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直以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一位客户,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也是以认真、积极的态度进行处理。我公司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公司的经营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但我公司决不会放弃原则刻意迎合个别人的无理要求。相信贵单位不但会维护社会大众的合法利益,也会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特此函复。

                                               2010年4月29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泰州业主:横梁断裂和楼板开
我要投诉
我要举报 我要咨询
© Copyright 2007-2013 江苏质量投诉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受理投诉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29号  联系电话:025-84630124  传真:025-84630394
   网络维护:南京灵恩质量技术咨询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3 总访问:11071973
本网所有投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信息,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