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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收高额账户管理费是否违规》结果

《用户:收高额账户管理费是否违规》结果

2010-10-11 10:35
本网2010年8月13日刊

    《用户:收高额账户管理费是否违规》结果 

    接投诉后我网办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我现在江西景德镇工作,我投诉的情况属实,请帮助解决。后我网办联系至被诉方。8月17日被诉方回复的电子邮件收悉(见附件)。

质量维权网回访:

    10月8日我网办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说,对方和我联系解释了,对此我表示还是认可的。感谢你们江苏质量维权网为我所做的工作。

    鉴于此,本案作结案处理。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近日收到贵单位转来的关于客户胡先生投诉我行收取金卡账户管理费的相关意见,我行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情况核实,现针对客户投诉内容,将我行核实的情况及处理工作汇报如下:

    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向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银行服务,我行自2009年12月1日起,对在我行开立个人账户的、同一身份证件名下日均客户总资产(全折人民币)低于5万元的“金卡”客户,按月计算账户管理费。2010年1月1日起,按20元/卡/月标准扣取 “金卡”账户管理费。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和“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的有关规定,我行在去年10月,即账户管理费政策调整之前,已将相关收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收费方式向银监进行了报备,也按要求提前在所有营业网点张贴了公告,此外还通过短信、对账单夹寄收费公告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告知。

    经核实,客户胡先生于2006年8月25日在我行办理了一卡通金卡,2008年,客户因工作需要前往江西,于是将卡内资金转移,资产未达到金卡客户标准。由于客户的金卡开通了信用卡自动还款功能,所以一直未销卡,因此,该金卡自2009年12月起因资产不达标共扣账户管理费140元。我行已联系客户胡先生,向客户解释了我行曾经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公告及通知,客户表示他曾通过电话银行进行电话号码的变更,可能因此未收到我行的通知,客户还认为我行对不达标金卡客户收取的账户管理费偏高。我行向客户详细解释了相关收费政策,并再次告知客户对不达标金卡客户收取账户管理费是符合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并不存在违规收取账户管理费的情况。经过我行的耐心沟通和解释,客户最终对我行的处理表示认可。

    以上是客户胡先生投诉意见的处理情况回复,敬请阅示!感谢贵单位给予我行工作的支持。

    谢谢!

    顺祝:工作愉快,万事顺利!

                                               零售银行部客服中心
                                                 2010年8月17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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