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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有用户再次向本网投诉南京卫通

昨晚有用户再次向本网投诉南京卫通

2005-04-11 08:24
投诉对象: 南京卫通公司 
投诉主题: 卫通市场部负责人的回答令我很不满
投诉时间: 2005-4-10 20:52:33
投诉摘要:
      南京质量维权网,我要再次投诉南京卫通公司:
      4月5日我已向贵网进行了投诉,卫通公司我也去过一次,但该单位市场部的负责人董先生的回答,令我觉得很不满,我的投诉内容如下:

     1、该公司认我的投诉为无理投诉,说可看在贵网的面子上给予一定让步,也可不予理会。
     2、我投诉说“卫通公司业务员说优惠活动仅有一天,并坚持让我父亲参加,在我父亲对业务员说留下电话以后联系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错误的信息进行诱导,促销很明显具有欺骗行为”,他辨称只要员工不犯法,促销时所说的话,他们公司不负责。
    3、在诱骗消费时只说打长途只需3角钱,再次消费还会有优惠,刻意隐瞒他们是ip电话,没有告知ip电话还需要支付市话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该负责人则说只要客户没有询问,公司不必告知。

   4、最后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是后付费协议,协议上无法看出需要提前支付话费的条款,且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发票。

    本人希望卫通公司退还本人所有话费计人民币300元,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利息和误工费。 

   本条投诉回复:
                      南京卫通高度重视本网投诉信息 

    本网4月11日在头条刊发《用户向本网再次投诉南京卫通》后,已引起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南京分公司领导层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卫通南京分公司派市场部董经理专程来本网说明情况。

      董经理表示:投诉人反映的事情公司也很重视。公司要求业务人员上门推销业务必须是规范地介绍产品功能、佩带工作牌、携带公司证明。如果业务人员上门推销不按公司规范进行,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至于没有当时提供发票的问题,董经理解释说由于发票涉及业务金额等有关问题,业务人员不可能把大量的发票携带在身,所以出现发票暂缺情况。但如果客户需要发票,卫通公司是可以随时提供给他们的。

      董经理说:由于该业务是属于预付费业务,是通过买卡预付消费的,产权是属于消费者本人。无论客户是否能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公司都是没有权利去过问的。

      董经理说:维权网刊发这一投诉消息后,公司高层领导非常重视,为此专门开会研究,并责成公司市场部一定要将此事调查清楚、将问题妥善处理好。董经理最后表示:如果投诉人坚持要求退卡退钱,可以到公司市场部直接办理。

     随后本网联系投诉人协调此事,投诉人表示接受并对本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南京质量维权网 吴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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