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1月8日更换门密封圈时,收取维修费40元,2005年8月6日更换水位开关时,收取维修费30元。与售后服务中心交涉时,他们说,早已改成收费了,后电话与小鸭总公司服务部联系,解释说,经物价部门和消协同意制定的。难道这种单方面的决定合理吗?请消协和小鸭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