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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我要投诉新都市家具城和新新沙发配件厂

维权网,我要投诉新都市家具城和新新沙发配件厂

2005-10-18 08:51
[p]投诉主题:家具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  
投诉时间: 2005-10-17 15:28:38 
投诉对象: 新都市家具城(广东中山红木)新新沙发配件厂展厅 
投诉内容:
     您好!质量维权网,我要投诉:
     我于2005年1月23日在江东门的新都市家具城南京新新沙发配件厂(还标有广东中山红木字样)的展厅购买了名为:红花梨的如意床一套,地柜一张.合计金额:五仟八百元整。

     货送到后就觉得气味刺鼻,呛人。当时认为可能是新家具特有的现象,故未找厂家理论,将这套家具放在一间空置的房间里,开窗通风,可是随着气温的升高,这几件家具的异味越来越重,人在房间里待一会就觉得眼睛刺痛,呼吸道不适,床的靠背也出现了5,6条明显裂缝,最大的裂缝有40厘米长,并且偶尔进入房间的苍蝇,蚊虫纷纷倒毙。

    于是,我于2005年9月16日下午到新都市家具城的厂家展厅要求其解决此家具的问题。当时有一男一女厂家的代表,向他们述说了具体情况,他们要我与其老板石某联系。我当场打了电话给石某,其在电话中说家具没问题,不过可以给我换一套,让我承担运费,随后他与在展厅的男工作人员通了电话。随后男工作人员对我说:近期安排换家具,不过地柜他们现在没有一米六尺寸的(我购买的是一米六),要给我调一张一米三的。我当时提出异议,我说:你们要给我退地柜的差价,他立刻就说我这是无理要求。我觉得非常气愤:这样的厂家,这样的服务态度让我无法再信任其制造的产品,故当场提出退货并退回我的全部货款,但其不同意,让我去检测,说如有问题,他们十倍返还。
    
     9月19日我打电话给新都市家具城的管理部门一位姓刘的先生投诉此事,要求退货,其了解了情况后给我电话说:联系了新新厂的石某(并称其是负责人),并与我约定9月24日石某上我家实地了解此家具的情况.

     9月24日上午石某来到我家,在房间里看了看家具,抽出其中一块木板对我说到室外闻就没异味了,又说是我家石膏线条的气味(估计是找不出其他理由了,因为房中无其它可能有异味的物品,而石膏线条众所周知是不可能有异味污染的)。随后石某二话不说就走,我追出门外去问石某如何解决?他说:就这样。我问:这样是怎样?石某还是那句话:你去检测,如有问题,十倍赔偿。
    整个过程不超过几分钟.

     随后我又联系了新都市家具城的刘先生,我问他家具城作为管理方如何解决我的问题,他说家具城只是中间方,具体还要我与新新厂协商,并告诉我可以去那里那里检测,如有问题,十倍赔偿。

     “如有问题,十倍赔偿”这个提法本身作为家具厂严格要求自己的守则是令人敬佩的,目的也是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可是面对新都市家具城和新新沙发配件厂的人员对我所说的这句话,无论如何让我产生不了对他们和产品的信任,反而觉得这句话成了搪塞的工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希望维权网能够为我主持公道,满足我合理的要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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