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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有消费者继续向本网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

昨有消费者继续向本网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

2005-11-19 07:30
投诉主题:继续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  
投诉时间: 2005-11-18 14:17:53 
投诉对象: 南京品冠装饰公司 
投诉内容:
      我11月17日向质量维权网首次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 ,11月18日8:30左右,南京品冠装饰公司负责人致电于我,称我必须对房子现在状况保持不动,否则一切责任自负,本人要求其提供正式文本,至今未收到!
  质量维权网:我要继续进一步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在我家装修工程中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1、合同起止期限:2005年10月5日至2005年11月15日。
2、工程开始后存在无故停工6天以上,非正常施工三天(每天干活不超过一个小时),情况如下:2005年10月6日至10月9日、瓦工进厂缺工一天,木工进厂后缺工一天,无人进厂干活。
3、项目经理态度恶劣。
4、无故推委责任,造成工期拖延。
5、楼上307业主开工比我们晚,工程量比我们大,质量做的好,在十月十日左右(最多相差一天)结束工期。
6、解决防水问题造成业主无法正常工作,造成10天误工(11月7日至11月18日)。
7、防水问题至今未解决,砸掉卫生间地砖后,该公司称这个工程不做了。
8、业主申明:装饰公司将问题留到后面,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9、装修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测算工作量后已将施工现场清理。

二、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问题
1、施工前对施工现场核查不规范,工程中开始前未试做蓄水试验,不符合GB50237-2001第3.1.1款规定。GB50237-2001第3.1.1款规定: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项目经理无电工证进行电工操作,损坏业主漏电保护器一个。标准GB5023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下同)第16条1.2款的规定: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防水工未见施工证,不符合标准GB50237-2001第6.1.3款的要求,标准GB50237-2001第6.1.3规定:防水施工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4、装饰公司做完防水层后,未进行任何蓄水试验。标准GB50237-2001第6.1.7款规定: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5、墙面防水不符合GB50237-2001第6.3.3款要求。标准GB50237-2001第6.3.3款规定: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与1800mm。
6、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水平间距不符合GB50237-2001第16.3.6款规定。标准GB50237-2001第16.3.6款规定: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7、未出示任何工序,各分项工程自检、互检及交接检记录,不符合GB50237-2001第3.1.2规定要求。标准GB50237-2001规定: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三、损失问题
1、造成我家房租40元/天的损失(2005年11月15日后)。
2、若11月20日后解决各种质量问题并不能交付业主,造成我家2000/90元/天的损失。
3、造成业主精神恍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巨大损失。

四、相关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第(四)款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2、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七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3、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4、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余法律正在查询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11月17日向质量维权网首次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 ,11月18日8:30左右,其法人致电于我,称我必须对房子现在状况保持不动,否则一切责任自负,本人要求其提供正式文本,至今未收到! 

         本条投诉处理情况:  
         品冠装饰回复《维权网,我要投诉品冠装饰公司》
             添加时间:2005-11-23
 
    品冠装饰领导高度重视本网投诉信息
    11月17日本网本周投诉栏目中刊发了《维权网,我要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一文,11月19日,本网再次刊发了《昨有消费者继续向本网投诉南京品冠装饰公司》一文。此事引起了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11月21日下午,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陈进携同工程项目经理朱才的亲自来到本网说明情况。

    据陈进经理介绍,对于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公司方面已经作了了解。对于投诉人提出的无故停工问题,陈经理解释,这是因为前一道工序结束时牵涉到水泥材料,需要等待水泥干透,故而停工,这是正常的施工工序。对于其它一些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他将在11月22日向本网递交书面说明,就投诉人投诉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11月22日下午,了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朱才的向本网正式递交了书面回复材料,并向本网郑重承诺:此前,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投诉人所作的一切承诺依然有效,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仍将按照承诺为投诉人进行施工。

          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回复全文

质量维权网:
    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XX雅苑2幢2XX室业主潘XX投诉我公司的事情,我公司就相关问题给以答复:
    在我公司接到南京质量维权网的通知后,11月21日,我公司以书面形式告知了投诉人,在工程质量没有经过权威部门审定,投诉人不得擅自改变施工现场实况,若有改变,我公司视为该工程已通过甲方验收。
    一、基本情况的回复:
   1、合同起止期限:为2005年10月6日-2005年11月15日(有原合同为证)。
   2、我公司是按正常的施工程序施工(在水管做好后试压期间),瓦工因墙砖和地砖之分,水泥必须要有相对的时间才能正常坚硬。
   3、投诉人拒不执行原合同付款规定,无故拖延工程款(原合同规定,第二期工程款付款时间为,木工完成,油漆工施工前付清)到工程完工,二期工程款才付了一半,我公司在该工程中已垫出材料费,人工工资陆仟多元。
   4、我公司实事求是,责无旁贷,在11月15日,厨柜,面板,灯具安装完毕,根本没有拖延。
   5、卫生间防水问题,我公司在该工程进场前对水电已测试,其中试水24小时后拜托投诉人联系楼下业主察看有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当时楼下业主不在)。在得到投诉人肯定答复没有渗水的前提下,我公司开始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
   6、卫生间地砖:11月7日,经过48小时蓄水试验后(卫生间地面有3处渗水阴影,并无明显滴水)在投诉人一再要求下,我公司敲掉已贴好的地砖。虽然我公司并没破坏原楼面结构层,但我公司还是决定免费为其返工,并配置最好的防水涂膜。因投诉人拒付工程款,我公司已不愿再垫资为其施工,此事暂时搁浅。
   7、投诉人故意拖欠工程款,言辞咄咄逼人,恶语中伤我公司,我公司在顾全大局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施工。
   8、11月17日上午,与投诉人约定到现场测量实际工程量,进行验收。在我们到现场后因投诉人毁约,验收未实施。
    二、回复工程质量和管理问题
   1、我公司在进场施工前已在物业办理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所有工种并没有发生不遵守物业规定行为。
   2、漏电保护器为正常使用时的内芯自然损害,非人为造成。我公司电工人员持证上岗。
   3、强电和弱电间距除有2个没达到5厘米的要求外(墙体为钢砼),其余均是规范的。
   4、因投诉人目前还没有付完工程款并还没验收,没有使用装饰成品的权利。
   5、当第一道工序结束后,我公司带验收单请投诉人验收,投诉人以自己不懂装修,工程完成后整体验收为由拒绝签字,我公司一再坚持,可投诉人不配合的态度打乱了我公司的正常工作程序。
   三、损失问题
   1、我公司已按合同规定在11月15日工程竣工,其它问题都和我公司施工合同无关,我公司无需承担。
四、相关法律问题
   1、与投诉人签订的家装合同上明确规定验收依据为《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非国标验收,请投诉人仔细阅读合同,不要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过分要求。(投诉人的新居建筑面积约97平方,委托我公司的装修全包价是XXXXX元)
    欢迎广大市民认真阅读“质量维权网”关于南京品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内容,并对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电话:025-5883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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