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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电池三包

电动自行车电池三包

2005-07-31 18:43
我于2003年2月28日在南京交家电购买了一辆“南海”牌电动自行车,当年10月电动自行车电池行驶14公里不到就没有电了,后经和厂家协商,给予更换一次(但未在维修卡上注明,让厂家注明厂家讲没事的有问题我还是会帮你解决的),后至2004年6月电池再次损坏,此时厂家售后服务已经转为现这家单位,不同意再次更换,无奈只好在2004年8月1日自己花了330元更换了一组新电池(此电池已经不是原品牌电池),但在今年7月初家人就和我讲电池充电时间由原来的5-6小时变为8-9小时,我就去维修中心,维修中心负责人和我讲因我车胎气压不足,倒至电池消耗太大,8小时的充电时间属正常,让我打足气回家。但我回家后充电时间一直无改观,而且时间再次延长,因上班一直无时间至维修部,但7月29日晚下班回家后从23:30开始充电一直到次日15:00都未充好电(注明一下本人单位至家往返路程不超过14公里),后我骑车去超市往返路程不超过1.5公里,再次于17:00开始充电一直至21:00才全部充电结束。7月30日下午17:00左右我打电话至维部,是一名男子接的电话,当时问明情况后同意给我更换新电池,今天早上去维修部,维修部负责人不同意更换让我去质检或让我将电池放在维修部让他们帮我质检,我未同意(因他们单位有电池修复机器),后在双方交涉下,极不情愿给我更换了一组电池,但不承诺再次享有三包,而且更换的电池也不是原先品牌。我想请教一下以下几点问题:1、现电动自行车南京就关于电池质量问题有无质检的部门,2、16公里的路程是否应该充电20个小时,充20个小时是否有属正常现象,3、再次更换的电池是否还应该享有三包,三包期应怎么计算?现今消费者处于弱视群体,很多问题都无处投诉,只能听从厂家的,今天维修部负责人出言不逊,讲本人是因为8月1日三包期到了所以今天去找他更换新电池,让我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请你们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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