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充电是正常的,六一节第二次充电的时候,充电器就无法充电了(在此期间我对新相机和各个配件都是高度重视,保管得很好)因为我的房子装修,所以拖到6月14日才将充电器送至山西路苏宁(83738888-87069),柜台销售人员收下后打了张收条给我,说是让我等通知。6月20号我前往苏宁,柜台称充电器寄到上海去了,还没有回复。6
月28号下午四点,三洋销售部的一位王先生来电告诉我(84511662),说我的充电器检测报告出来了,原因是严重进水导致充电器损坏,不在保修与维修范围之内。
听到这个回复,我异常吃惊,因为充电器和相机我都是保管的很好,不可能这样的结果,所以我和南京销售的人多次沟通,他们表示没有办法,因我买的这款相机配备的锂电,必须要这款充电器才能充,否则我无法使用相机,我就问他新充电器的价格,他说348元。我真的觉得非常气愤,明明我没有进水,他们检测说是进水了,我真的觉得很冤枉。且我多次和销售商(84511662)沟通,他说上海的检测报告是无庸置疑的,没有办法。还表示上海维修部拒绝对我的充电器进行维修。已经将检测报告和坏的充电器退回。
我真的非常着急和气愤,新东西我肯定是要保管好,毕竟是两千多块钱的东西,我怎么会不放好呢?而且如果真是
我人为进水造成的,我送检的时候,我就不会说“第一次可以使用,而第二次不行”,我肯定会说“拿回家就不能用。”还有,在我送检后,充电器摆放在柜台,有没有进水的可能?在送到上海的途中,有没有进水的可能?现在南京销售商让我7月6号中午去把检测报告和充电器拿回来,如果我不买新的充电器,相机就没法用,但如果我买了,就表示我接受了他们的检测结果,我现在真的非常着急,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我叫郑欣,电话是86851296,130625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