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非常感谢你们这一个多月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直到现在你们还在牵挂着我的伤情,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我现在左手已慢慢恢复,就是无法伸直,恐怕要留下后遗症了,右手也于昨天到医院进行复检,医生说还需要过一个月才能拆石膏,总的来说正在逐步恢复之中。
这次电动车车祸事件,不仅给我的身体带来了较大的伤害,内心更是受到创伤,深深感受到作为一个消费者在为维护自身正当权利途中的艰辛和无奈,更为厂家的种种言辞所愤怒,他们为了保住自身的名誉,不惜歪曲事实,把自己装扮成无辜的受害者,而把真正的受害者刻画成一个贪婪、有不良动机、不通情理、且反复无常的人,现在事实已经证明:群方厂家所谓的“郑重声明”及在媒体上所说的内容完全站不住脚。
回首整个事件,本人作为一个受害者,未得到分文的赔偿不说,心里更是受到伤害,许多同事、朋友都为我叫屈。其实,作为群方厂家,在这次事件中何尝又不是失去很多呢?他们失去了作为厂家应有的诚信、失去了广大消费者对他的信任、甚至失去了应有的良知。
本来,作为一个厂家,生产的车子出了质量问题,因该说也是比较正常的,试想哪个企业能保证自己的产品能万无一失呢?“奔驰”、“宝马”也不因质量问题有被回召的吗?更何况是不很成熟的电动车产品?如果当时厂家能够真像他们所说的,在一开始就本着消费者是上帝的宗旨,按照“质量+服务=品牌”的经营理念,真诚的对消费者进行慰问,哪怕是口头的慰问,而不是通过拖延、推却,甚至是中伤、恐吓、侮辱消费者,事情也就不会闹到如此地步。幸亏后来作了调解,否则我定与他对簿公堂!
现在事件已慢慢过去,我的情绪也慢慢平息,在你们的密切关注和杭州《每日商报》及杭州市电动车商会沈秘书长、浙江电动车市场裘总经理的协调下,群方电动车厂家终于承认他们在网上及一些媒体上发表的不实言词给本人造成的种种伤害,并为此进行了真诚的道歉。(见《每日商报》2005.6.17第六版。标题为《“群方”昨天向消费者道歉了》)
既然如此,此事也就罢了,事实也只能如此,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再耗下去,我的精神都要跨了。至于这辆电动车到底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我不想在这里妄下定论,但正常骑行中无辜摔倒总是事实,我相信这一问题总有一天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的。
再一次感谢你们这段时间以来对我的真诚关怀和无私帮助,真诚祝愿你们的维权网越办越好,成为广大消费者衷心拥护的维权机构。
杭州“群方”电动车一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