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苏宁第一次派人上门维修,检查是氟利昂没有了,充氟后,机器制冷了。6月15日晚发现,机器又不制冷,当晚报修。16日,公司第二次派人上门,检查又是氟利昂没有了,当时内、外机、连接管都查了,没解决问题。17日工人第三次上门,先是把外机拆下,然后内、外机、连接管都拆开检查,外机还动用了焊枪,从上午10点多一直折腾到晚上8点多钟,氟利昂充了放,放了再充,始终解决不了问题,前两次修,机器当时还能制冷,第三次检修,充了氟之后,连冷都不制了。工人提出要把这台华凌空调全部托回公司检修。
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提出两点意见:
1、先不要托走空调,因为内、外机加上那么长的管子,从七楼搬上搬下,路上来回颠簸太伤机子。建议苏宁选派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上门再来检查一下,因为同一个问题在不同人的手里,解决方法会不一样,如果能修好,大家省去了麻烦。
2、如果工作人员坚持说上门修不好,必须要拖走的话,我要求换机。换成科龙或华宝的空调,机器差价我自己出。因为一台新空调,如果上门已无法检修的话,说明这台空调本身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即便拖回去暂时修好了,后面难保不出问题,在这样频繁的出问题,我怎么办?我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再为这台空调折腾(这三次上门我已请了三次假,耽误了工作)。根据《消法》第45条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目前我购机的时间还不满一年,出现这种事我想哪一个消费者都是不愿意承受的。我希望苏宁能根据实际情况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希望付诸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