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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对EMS的几点疑惑,请邮政释疑

用户:对EMS的几点疑惑,请邮政释疑

2007-03-02 08:40
投诉主题:用户:对EMS的几点疑惑,请邮政释疑
投诉时间:2007-3-1 20:45:44 
投诉对象:中国邮政EMS**公司 
投诉内容:质量维权网,我要投诉:
    2007年02月27日10时在明故宫邮政支局寄送一件发往广州的保价金额400元的电子产品包裹,通过EMS方式邮递,却发生这样的事件“在寄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所邮寄的电子产品送去浙江某测试机构”。
    2007年02月28日约20时在网上查询后,随即致电11185且由工号为5**9答复:可能是某市邮政的某一个部门,其他不清楚,你可以明天再打电话,今天就我一个人值班,再说其他部门已经下班。次日我又与11185联系,工号为5**5(自称主管)说:你与中国邮政打官司也行,时间没延误就不属于投诉范围,如果你要知道浙江省测试机构是什么,我可以转告相关部门。当天10:28接到该邮政一自称是答复我的男性工作人员说:可能是操作中代码输入错误,或者可能是北京服务器问题;10:55又接到8*****09一位邮政工作人员电话:先前的是主任,现在有事,所以我给你答复。只要时间不延误,包装没问题就行啦。
    我的理由:(EMS单号:ER137900288CN)
    一、我是2007年02月27日10许在柜台邮寄的(EMS单打印显示);但在www.ems.com.cn上查询到的却是2007-02-27 09:03:00;
    二、我是由南京市发往广州市;但查询结果却是:2007-02-27 14:30:19南京市离开处理中心,发往浙江省测试机构;
    三、我手中的EMS留存联不是“寄件人留存联”而是“收寄局留存联”;
    四、EMS国内特快专递公告中其中一段“最终由专人专车将邮件投送到收件人手中”却没有,收件人姓聂,而在最终投递结果中却是姓房。

本网注:
    针对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今天上午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将联络有关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此事真相如何?最终如何解决?本网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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