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底,我们在红泰中央路红星家具城店购买了一套天然红龙玉台面餐桌椅,售价9999元。
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桌子的红龙玉表面涂层下两次大量起泡,严重影响了台面外观。报修的过程相当艰苦,红泰在我们联系红星后才两次进行维修,分别用时80多天。
第二次起泡时红泰已从中央路红星家具城撤柜。红泰和红星家具城的态度起了很大的变化。红泰认为不是在履行应该的售后服务,而是“帮助”我解决问题。红星则认为厂家已撤柜,还称桌面并没有质量问题,他们只是“帮助”我出面协调。我提出:1、马上退货;2、如不能退货则应按期修复并在修复后提供新的一年质保书。对此红泰的解释是:红泰已从红星撤柜,他只是帮助我把桌面修好。红泰只承诺四十天他们把桌面修好送回。
为此,我多次找红星提出按消法规定给予退货。并向南京市消协提出申诉。我先后找了红星客服部王玲,红星家具城查副总,并在南京市消协安排下见到红星客服部的陈经理。红星的意见是厂家已撤柜,他们无法退货。厂家直接说桌子不是厂家卖的,有事要去找经销商。
四川这家天子公司约在三周前出过一份说明,称如此次维修后再出现问题而顾客不愿再维修可以退货。但刚才这家公司又发来传真说:退货不在质保范围以内。他们只能一直维修到顾客满意。
关于这套餐桌椅的处理,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我坚决要求退货并要求红泰赔偿。请求质量维权网帮助我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韩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