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8年5月入住该小区,但同年7月底的一场大雨导致主卧室东侧墙壁(原脚手架洞及施工洞留下的隐患)、飘窗边缘以及北书房飘窗边缘等多处再次严重渗水,并导致墙纸大面积发霉腐烂。在我们报修后,施工方自8月4日起从室内进行了修补,但同年9月初刚补上的墙壁又出现渗水,不得不又重新凿开重修,房间内一片狼藉, 这种状况持续了近两个月,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精神上也受到极大的折磨,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施工方也意识到仅仅从里面修补不解决根本问题,答应从外面维修,但至今仍未见实施。
由于施工方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2010年10月初我们再次发现原来修补过的位置又出现严重渗水现象,墙纸大面积霉变,我们再次通过物业管理方向开发商提交了报修报告,然而其维修人员只答应再从房间内部修补一下,并表示不能保证不再渗漏,而且不愿承担给我们带来的任何损失,包括墙纸费用。对此,我们又通过物业管理方向开发商提出了彻底解决墙壁渗水问题、并适当予以损失补偿的要求,并把我们的要求直接快递寄给了开发商。如今,一个月过去了,开发商方面仍对我们的要求置之不理,并且没有采取任何修补措施,致使我们家中一片狼藉,无法正常生活。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恳请江苏质量维权网为我们作主,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