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理解是按我们的收房时间开始算2年,合同上也是这么规定从收房开始计算。房修张小姐说是按统一交付时间计算,但是众所周知因为当时万科光明城市三期房屋装修质量问题每一家的收房时间不同(每家经过整改后才收房),如何能仅凭张小姐一句所谓的公告说8月是最后截止时间为凭据?!
门吸事小,却发现了万科房修或者是万科对保修的定义问题,我们因为万科的装修问题延迟交房却被迫的减少了保修时间(少了3个月)!!!
合同约定的2年保修在万科或者张 晔小姐的理解就是从通知交房开始算,而不是业主收房算起!
买什么东西都是按照买回的商品计算,如果商品有问题维修或者更换从更换的配件开始计算保修期。
万科的规定跟合同不同吗?还是房修人员对保修的规定理解有误?
一直以来很满意万科的物业服务。却发现原来美好的只是假象,无商不奸才是真理!
因此希望媒体能关注精装修房屋的保修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