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扬州友谊路凤凰山庄6幢401室业主,就投诉问题作补充说明。我分别投诉到扬州市建设局(网上投诉) 投诉答复(附后) 答复讲责令其严格覆行保修职责,一直未解决。09年8月初我又到市房管局开发处投诉;范书军处长很不愿意的接待我,我反映情况后他讲,前几年建的房子漏水是正常现象,防水技术不过关,再说你过了五年保修期了,不问修不修好开发商都没义务和你修,我反复解释是在五年内坏的,并修了多次而没弄好,他讲你付点钱请开发商维修,我不同意,后和开发商一姓殷的副总联系说和我联系解决,一直到现在都未解决,目前漏水己漏到了挂衣柜里.我心急,我也想过是否我过份,还是当今事道就是这样,请你们近快邦我解决,我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