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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奥韵都城”小区,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就要求业主上房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沭阳县“奥韵都城”小区,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就要求业主上房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9-10-17 19:36
说到房子,我们真是烦,开发商提供不出房屋可以上房的相关文件,比如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是合同第八条没有明确开发商提供这个文件,,只是说“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5条是“买受人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额房款及相关税费”;

合同约定开发商在2009年7月30日前交房,可我们在9月20日才接到通知,可以上房了,开发商不承认违约;

合同约定的的条款还没有执行到位,比如说“电子对讲门”没有安装,费用早在去年签合同时已交;

楼道台阶大理石有破损;

室内天然气管道就是一根铝塑管,看不到表;

水电表都要我们再掏钱,储藏间的电表也没有,也是要我们自己买;


收费也存在不合理情况,各种费用都是开发商定的,没有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


善良的老百姓买房子都不容易啊,这些开发商们就推出这样的房子,让老百姓就上房了。合同上,以及上房通知书上都有:出卖人发出上房通知书十五日内,买房人必须上房,否则视为上房,从第16日起,买房人须支付出卖人100元/天的违约金。我在等开发商往我要违约金了,让我等得同样很辛苦啊。

合同约定2009年7月30日前交房的,可开发商不承认违约,这也就算了,可按照他们的程序:办理上房手续,需签委托他们办理产权证等,肯定是要收一些费用了,还要把合同原件收过去,理由是办理房产证用。因为此,我没有拿房,合同还要收过去,我不知道开发商又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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