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江苏镇江电信号码,18952860752,原开通一元上网包日,wap接入流量不限。近几月正常使用,并可接入EVDO网络。现镇江
电信以粗暴的方式单方面终止客户协议,关闭这个号码的EVDO网络功能。并美其名曰体验到期。
一。在我办理该业务时,没有任何电信工作人员表示该号码不能接入EVDO网络,并且在各个媒体宣传“天翼带你畅游3G”。我已
经正常使用并且未有任何人在此期间告知这是体验。这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镇江电信用一个7月1号发布的声明来约束已经正常
使用数月的合法套餐,荒谬和简单粗暴。请问江苏电信,你在我办理套餐之前,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告知
客户,你的所谓“体验内容和体验时间”?
二。以所谓工单上没有注明无线宽带增强版证明没有该功能?请问是不是你没有注明可以发短信、打电话,那就不能打电话发短
信了吗?那工单可有注明所谓的试用期和有效期?事实在使用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
如果以镇江电信的逻辑,是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关闭我的任何功能,只要一句体验到期就可以?这样的做法还有法律吗?
同时我将要在各个媒体和部门强烈谴责和投诉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的不作为行为,动辄就是推卸责任,“不满起诉去吧”,那你做
为“通信管理部门”的责任在哪里?你所谓的对电信部门的评分、处罚在哪里?消费者是受侵害的一方,他们有权力看到你们所
谓的管理内容。
“通信管理局是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
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对行政区域内的通信行业实施政府
监督管理职能。”
我的3G功能一天不恢复,我就会继续在各个媒体、管理部门、消费者媒体和部长信箱继续投诉,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