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们两次拆迁,每次均属什么性质的拆迁?分别经过哪级政府部门批准?
二. 拆迁费楼房每平方米仅为177元,是如何论证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三. 响应政府号召于2004年首批第二次拆迁的,其拆迁费最低,拆迁办领导开动员大会时承诺,先拆迁与后拆迁待遇不变。事实上,越晚拆迁待遇越好,拿的拆迁费越多,这是为什么?
四. 拆迁办擅自卖买宅基地,是谁给了他们那么大的权力?、
五. 我们已经拆迁五年了,房产证迟迟不发,是难定房产土地性质还是另有隐情?要知道,我们拆迁户原来都有宅基地的呀,是谁拿走了祖宗传给我们的宅基地?不论大小,分文不给,道理何在?
六. 2009年7月10日下午,老百姓对吴市居委及拆迁办有意见,派代表与政府领导商讨,无果之下,来到第一次拆迁被征收土地的常熟市发电厂大门口去讨说法。是谁竟然动用防暴警察,以维护秩序为名,个别警察当众殴打群众,造成被打群众娄建萍(女,57岁)当场倒地不起,急送医院,至今未出院。
七. 关于老年人的退休养老金,第一次拆迁后,每人每月领取160元;第二次拆迁后竟然少了19元,每人每月141元,是何道理?广大老人退休人员要求政府按城镇居民最低待遇发放退休养老金,因为他们是农转非。
八. 拆迁户劳力安置乏力,导致人心不安,生活不稳定。政府部门及拆迁办有力拆迁,无力安置劳动力,原因何在?
九. 1988年第一次征收土地,农民拆迁,农民应该拿到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及安置补助费,拆迁办给了吗?给了多少?
十. 关于四代同堂享有80平方商品房,是何时开始发放,又准备到何时截止?
十一. 关于未成年人的生活补助费何时发放?
十二. 以上是我们两次拆迁户的集体意见,望镇政府及时考虑,实实在在为民办事。
(以下是拆迁户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