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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一年,两次防水做过之后,防水涂料直接铺在地面后拒绝恢复原貌,拒绝对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

房屋漏水一年,两次防水做过之后,防水涂料直接铺在地面后拒绝恢复原貌,拒绝对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

2009-08-11 11:12
07年购买该开发商顶楼带阁楼商品房,08年入住前发现阁楼漏水,且顺房梁漏至楼下。装修后的墙面、木线条、地板等均有损坏。与开发商多次联系后,发现由于开发商不负责任的开了人孔,破坏了原有的防水层及阁楼门口墙角未做防水造成。开发商找人把被破坏的防水层上水泥铲除后,做了一层防水并把人孔用很不安全的方式堵死。今年入夏以来,阁楼又出现漏水现象,与开发商联系后,派人直接在水泥地面上铺设一层防水涂料(黑色沥青)后便不管不问,与开发商联系要求恢复地面原貌,并赔偿因防水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代表推脱责任,说:事故原因是由于我们家安装防盗门违规了(安装防盗门时直接在其原位安装,用防盗门代替原有的铁门,并未破坏防水层),被水泡过的房梁脱落的墙皮是由于我们家拖地时弄潮的。开发商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令我很失望,希望江苏质量维权网能给帮助我,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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