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业主一致要求:1、开发商及人防办在市电视、报纸主要媒体进行公开道歉,承认其违反合同的行为和错误执法;2、开发商拆除违建的地上车库,依据合同要求,改建为地下;3、开发商之前的收房通知为无效,开发商出具按规定的小区验收各项手续及证明后,用电话及书面的形式通知每位业主;4、依据合同约定,赔偿因开发商行为导致业主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