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4月03日

江苏省质量诚信环省行

www . js12365 . org . cn
投诉直通车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

“地下”人防工程车库竟建地上

“地下”人防工程车库竟建地上

2009-03-31 07:53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城海岸”小区的业主去收房时,发现购房合同上写着的小区“地下室停车场”变成高出地面十几米的地上三层车库。

    一、开发商不信守合同,变“地下室停车场”改为地上车库

    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小区中心花园地下室停车场”。但是现在开发商把购房合同上约定的地下室停车场建在这块绿化用地之上,高出地面十几米。

   二、人防部门违法行政使人防工程地上化

 1、证据链:

 ①购房合同上写着“地下室停车库法和做法。

 ②车库设计图纸是“负三层”车库兼人防。

 ③人防办的审批文件也批准为“核6级地下三层防空地下室。

 ④但到验收竟变为地上三层车库兼人防工程。

 2、人防在办违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②《人民防空地下室规范》(GB50038-2005) :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0m。

 请看有关媒体报道:

《江南时报•“地下”车库竟建地上》2009年3月24日:

http://jntimes.com/news/2009-3/2009323211719.htm

《连云港电视台•港城365》http://www.lygmedia.com/2009-03/30/cms103583article.shtml


中国编辑记者网:

http://www.news178.com/bencandy.php?fid=13&id=7691


我要投诉
我要举报 我要咨询
© Copyright 2007-2013 江苏质量维权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
本网承办:江苏省质量协会法制委员会、江苏省质量诚信环省行活动组委会
电话:025-84630124、84489138;传真:025-84630394  网络维护:南京苏维网质量技术咨询公司 Design By : NJMASTER™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3 总访问:14856214
本网所有投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信息,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