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干道路底部水泥排污管道大部分损坏,造下水道堵塞,从而污水上渗至主干道路面(从路面上一圈一圈的水印可以看出)。
3.小区安全围护院墙与经批准的规划设计不一致,原来规划设计有铸铁栏杆,并且带夜视功能的红外线监控,而现在小区只有砖砌的实心墙;
4.原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图上,外墙五层以下是面砖,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下擅自变更。
5.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上注明进户门是防盗门,但现在给于我们的不是防盗门,是造价极低的次品货,自行车库门也是次品。
6.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上室内地坪有找坪层,但实际没有,被开发商擅自取消。
7.在小区附属、配套工程方面(绿化、道路、地下排污管道等),开发商偷工减料,擅自减少施工程序(如植草砖铺设,将10cm厚混凝土垫层取消),不顾工程施工质量所必须的造价,对投标的施工队伍压低造价,实行低价中标,造成施工队伍严重偷工减料,而且在施工时,开发商没有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平行检查、验收,造成小区道路施工质量严重违反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8.开发商“忽悠”购房业主,变相收费,多收费,如天燃气,装潢管理费,图纸上设计本应该有的对讲系统,但开发商却另外收钱。以太阳城一期为例,开发商全部退还了业主对讲系统钱。
9.严重延期交房后,至于违约这一块,开发商至今没有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