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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送货义务

不履行送货义务

2009-01-20 10:24
我于09年1月3日在红星家具城(中央路店)参与抽奖活动并中奖得到一床价值5400元的法国慕思3D床垫(1.8m*2.0m),按照活动要求,以99元的买断价购得,并现场出具了订货单,当时慕思的工作人员承诺是送货上门到户。昨天(19号)下午慕思方面打电话过来说床垫已经到货,但是必须自己提货,地点在幕府东路的远方仓库,我质疑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履行送货承诺,其回答说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是新来的,不了解情况,这款商品是买断价,99元不送货,工人送货的话挣不了钱,并认为年底送货很忙,特价品送货不值得。后我又与红星方面取得联系,其也说这特价品他们不负责送货,他们与慕思的协议上有。但是无论从当时现场的活动宣传单和工作人员的描述中我们都得不到任何需客户自提的信息(我全部保留了相关材料),现在出尔反尔,让我很气愤,这难道就是家具名店红星和所谓床垫中的“劳斯莱斯”给客户所提供的优质服务吗?其特价品难道就不能享受正价商品的服务吗,其品牌形象何在,客户至上理念何在?

另外,我们中奖的客户当场交了99元的全款并签订订货单(其上也注明是全款购买),这购买合同已经生效,不论是你商场还是商家搞促销,不论你多少价格,对客户而言,我是正常购买了你的商品和服务,其现在搞不平等待遇,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同时,我付了钱也得不到发票,相应工作人员称如开具发票他们还要交税,我就奇怪了,作为商家你不应该交税吗,客户在商场买东西居然还不开发票?希望质量维权网能帮忙介入此事,帮助客户有个合理的说法!(所有对话我已录音,如需取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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