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8月20日 江苏质量投诉网由江苏省质量协会主办,全省50家省级重点行业协会联办,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联合受理并调解江苏地区质量投诉,解答用户咨询,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用户诉求和群众关切的专业平台。

江苏质量投诉网

www . js12365 . org . cn
投诉直通车
投诉电话:025-84630124
投诉邮箱:jszltsw@163.com

商品房质量和开发商任意更改小区设计

商品房质量和开发商任意更改小区设计

2008-06-18 09:51
我于2006年初购买了扬中市开发区“聚福园”一期的一套三室的商品房预售房,2007年3月交付,2007年9月入住,2008年4月发现卧室内出现多处裂缝,开始认为是正常问题没注意,2008年5月发现裂缝更明显,且面积更大,于2008年5月中旬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于5月30日给我们出具壹份书面说明,认为是新型材料的使用施工工艺不成熟带来的温差裂缝。我们查询了相关资料认为并不是那么回事。于2008年6月9日向市主管部门-扬中市建设局做了信访。在我们信访前,我们小区21幢全体业主签名告到扬中市房屋检测站,要求对房屋开裂作出解释,扬中检测站人员到我家来看了2次,也没有任何说法,只是告诉我房屋主体结构没问题,我没有办法只好又找开发商,开发商给我一份报告看,是镇江市土木工程专家咨询中心出具的壹份关于21幢房屋开裂的鉴定意见,意见也认为主体质量没问题,我认为这份鉴定意见不具任何意义,于是我要求开发商出具扬中市、镇江市两级房屋检测站的鉴定报告,我认为我们的房屋是由扬中市检测站验收的,主管部门应就交付后发生的质量问题作出解释,开发商也答应了。2008年6月16日,扬中检测站、开发商、监理单位及一位镇江市专家一行5人来到我家,我让他们看了室内的裂缝,还要求他们去看外墙的裂缝。专家看了没表任何态,肯定告诉我们房屋主体质量不存在问题,说是“建筑通病”,扬中检测站的人员当场写了一份质量表述书并让我们在场的人员签字,我要求有正式的鉴定报告,报告的内容须含三个部分内容:质量的定性、目前看到质量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未来是否还会变化。扬中检测站人员说他们没有这个资质,不能出具鉴定报告,但他们会协调处理好此事。但我想不明白的是既然能验收,为何不能鉴定,没有资质的验收,那我们的房屋质量谁来保证?那位专家解释说他们检测站的职责和行政功能就是检查开发商的一系列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我很无奈,难道我们普通的消费者面对强势的开发商和振振有词的当地主管部门,要一纸有分量的鉴定报告就这么难吗?想想漫漫的诉讼之路,我不寒而栗。

我要投诉
我要举报 我要咨询
© Copyright 2007-2013 江苏质量投诉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受理投诉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29号  联系电话:025-84630124  传真:025-84630394
   网络维护:南京灵恩质量技术咨询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3 总访问:11966712
本网所有投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信息,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