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于2007年12月29日去楼盘现场,未办理交房手续之前,(验证业主身份后)拿钥匙的服务人员
让我进入屋内查看了。感到装修质量很粗糙,有些问题很严重,比如,入户门框被刮得伤痕累累,
地砖多块断裂,橱柜烤漆多处硬划伤,浴缸表面烤磁脱落,家具抽屉导轨严重歪斜无法抽拉等甚至没有作保洁。我感到这些问题决不仅仅是通常装修可能出现的一些小的瑕疵,他们不但没有作应有的成品保护,是否有质量监督?这么多明显的问题又是如何通过内部的质量验收的?我深感疑惑。
我马上向售楼小姐反映后,表示不进行质量整改不能收房,她也说确实还不具备交房条件,
告诉我可能要延期交房,由于我要离开苏州一段时间,她答应让我先把问题点整理出来,向领导反映。于是我于2008年1月3日再次进入房间进行了详细检查。这期间他们也仅仅是作了一下简单的保洁,质量问题丝毫没有改化。我整理了问题详细一览通过售楼小姐转送给开发商领导。原本我认为开发商会整改完成后,再通知收房,至少解决明显的质量问题。可是没有过两天,电话通知1月8日收房。和我同类的房子88户,据说普遍都有问题。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全部整改完成呢?问售楼小姐才知道,开发商要求先办理交房手续,也就是先交清契税,维修基金,物业费等才给质量整改。而且对我们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能全部解决,或者哪些能解决哪些不能解决没有任何承诺。他们把施工阶段就应该排除解决的质量问题,霸道地转嫁给业主,让我们交着高额的物业费,无法入住,等待漫长的排队整改,由于钥匙要全交给业主了,还要占用我们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监督施工,由于没有任何承诺,结果很可能是只修改一些皮毛的问题。这些是我们坚决无法接受的。另外,雅戈尔售房时给我们的产品说明书注明"拎包入住",合同上的装修标准也有"含活动家私,配饰"的文字。截止2008年1月3日售楼小姐给我的答复是没有床上用品,配饰等软装。这和他们售房时的宣传承诺,甚至合同都不符。在和雅戈尔交涉过程中,1月22日又收到催告书,被告知如果1月31日前未办理入伙手续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雅戈尔)则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约定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视为甲方将该房屋已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应自该日起转移由乙方承担。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销售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5%的违约金。自通知送达之日起,
甲方可将该房屋另售他人。
对于开发商雅戈尔制作出如此质量低劣的所谓五星级酒店公寓的装修标准(装修成本2500元/平米)深表失望,对他们知错不改,枉顾商业道德,藐视业主权益,深感气愤。他们无视业主友好协商的诚意,强行交房的霸道行径令人发指。
请维权组织帮忙协调给予解决质量整改问题。非常感谢!雅戈尔销售中心电话:6288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