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人第二次因为诺基亚手机质量的问题投诉诺基亚公司,去年也是在在十二月我因为诺基亚手机白屏在贵网投诉过,最终在贵网工作人员的无私帮助下得以解决,但是我的手机在今年11月27号手机出现白屏不开机,在苏州人民路诺基亚维修中心维修,十二月14号又因为同样的问题再次到苏州人民路诺基亚维修中心维修,但是在12月19号又再次出现手机白屏不开机的情况,我在12月20日向诺基亚客服热线投诉并于21号我将手机带到泰州诺基亚维修中心,要求履行诺基亚履行售后承诺为我换机,但是泰州维修中心拒绝受理并称接热线通知我的问题必须提供两次有效维修工单,(我在苏州维修时当时维修中心并没有给我维修工单,只是在手机保修卡中做了两次维修记录)我当时询问难道保修卡苏州维修中心盖章的维修记录不算数吗,工作人员答复是热线通知他们必须这样,后来经我数次拨打诺基亚客服热线,诺基亚热线才让我将我的购机发票和保修卡带到泰州维修中心由他们寄到苏州去核实,我同时向诺基亚反映我的手机不到二十天坏了三次已经违反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0条要求诺基亚对给我带来的不便给予赔偿,并书面道歉但是诺基亚客服热线魏经理答复我说这是针对非保修的手机才能保证修好使用三十天以上,保修的手机不享受(难道保修的手机和非保修的手机在维修上有区别吗)后经本人的强烈要求该经理答应向上级反映.本人与今天接到该经理的电话通知称诺基亚公司对此没有赔偿的义务,并拒绝向本人道歉.因本人的手机保修期即将到期,本人要求泰州诺基亚先行给本人出具一份检测报告泰州维修中心也不同意,向诺基亚客服热线反映,客服热线答复我他们也管不了. 我对这种始终不正确解决客户问题,而推诿客户的售后服务表示强烈不满,我现在强烈要求该手机公司履行其售后承诺:无条件为我换机.对使用该手机频繁出现质量问题给我的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赔偿我相应的损失,要求该公司对他们的售后服务给我作出书面道歉。
我希望该公司能够尽快解决问题,诚信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客观公正的给出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