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4月03日

江苏省质量诚信环省行

www . js12365 . org . cn
投诉直通车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

投诉南京市浦镇车辆厂

投诉南京市浦镇车辆厂

2007-12-07 08:56
我要投诉:(1)本人于81年5月进浦镇车辆厂工作,病退计算工龄时却从82年5月起计算。要求企业按实际工龄计算。

(2)2005年4月29日下班途中遇车祸,肇事者逃逸后定为工伤,企业当时只给三个月公伤假,后记劳动仲裁工伤期定为至2007年2月28日止。2007年7月31日工伤鉴定报告定为9级伤残,伤残费应付1万多元,可至今未给。我现在要求企业应付给我伤残金及当时银行利息。

(3)公积金问题。本人于2007年11月14日在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后发现企业给我所交的公积金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份,而本人病退时间是2007年6月,要求企业补交24个月的公积金。

恳请江苏质量维权网帮我维权。

我要投诉
我要举报 我要咨询
© Copyright 2007-2013 江苏质量维权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
本网承办:江苏省质量协会法制委员会、江苏省质量诚信环省行活动组委会
电话:025-84630124、84489138;传真:025-84630394  网络维护:南京苏维网质量技术咨询公司 Design By : NJMASTER™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3 总访问:14857654
本网所有投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信息,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