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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居房产公司骗取客户信任,使客户损失购房款

轩居房产公司骗取客户信任,使客户损失购房款

2007-11-26 16:05
本人于近日见到轩居房产在报纸上刊登的兴都花园的一处房产出售信息,随联系该公司,后该公司一位姓付的先生接待我们去实地看房,并说明了该处房产无两证,不能过户,但他们可通过司法途径或房屋权力委托公证的形式保证此房的归属问题,当时对房子很满意,遂有意向进一步磋商,11月9日,我与房主初步商定了房款总价,其它事项未详谈,11月10日,我们到该公司就此房屋进行进一步商谈,但当天房主不能前来,在得到交易安全的承诺下,我们交了一万元定金由中介保管,中介也写了收条,在收条上明确提出了在签订合同后将此定金转交给房主,后来由于在签订合同当中一些关键条款不能达成一致,造成交易失败,未签订合同,主要原因是1、合同中不能反应中介方采用何种手段保证此房的归属问题,2、卖方要求在收到房款的96%时再办理房屋归属权的转移手续,3、买方的购房资金安全问题无法得到保障;由于未签订合同,遂向中介索要代为保管的一万元,却被告知已经交给房主,无法退还,就此事我们找该公司多次协商,该公司虽然承认自己的工作有失误,但一万元无法退还,我们对这样的回答不能满意,也不能接受,

理由是:收条上明确写明了当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转付此款,可该公司在买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此款交给房主,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该公司负责,另由于我们听信了该公司的口头承诺才将此款交给该公司,但事实情况并非如该公司所说

此事我们到南京市房管局反应过却被告知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迫于无奈只能向媒体求助,一万元对于退休的工人来说不是个小数,期待能得到帮助,谢谢!  另我在与该公司协商时对谈话做了录音,录音内容可以反映出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以及该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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