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该楼盘为商住两用楼,产权只有50年,且公摊面积大得离奇,但正是这“一窗打尽”的“景观”承诺和楼盘独特的品质让我们毫不犹豫地将几十年辛辛苦苦积攒的储蓄倾囊而出!
一年半后,开发商通知我们去收房。意想不到的是在1、5号楼(1#楼共22层5#楼共29层)的正南方,同一开发商开发的七座35层高楼正加紧施工。其中两座与1、5号楼仅一条马路之隔。我们从规划局了解到,早在1、5号楼销售广告发布前,其前面的地块就已经规划为住宅用地。既然如此,那开发商怎能把1、5号楼作为“一窗打尽”的景观房出售给我们呢?这不明摆着是预谋和故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综上所述,中南开发商的确有广告欺诈的犯法事实!我们强烈要求追究他们的责任,赔偿我们的损失!
我们找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不但不出面答复,而且竟然纠集数百民工、保安以及涉黑人员进行阻拦谩骂、威胁恐吓、围攻殴打我们业主,其野蛮行径令人质疑:今天的共产主义社会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每当遭到威胁时业主第一件事就是想到政府求救公安。没想到所辖狼山派出所竟然也处处袒护开发商。几次业主维权遭到开发商唆使黑社会籍民工攻击业主时,他们作为人民警察却站在远处叼着香烟、嚼着口香糖,对有可能出现的冲突置之不理,更恶劣的是他们听从开发商的指挥,故意留出空间和时间,让开发商有实施暴力的机会。关于10月2日的事件我们向警察提供了唆使人及实施暴力殴打业主凶手以及所乘坐的小车车号,然而时隔近2个月,所长竟然说他们没有线索,无从追查。每次发生冲突,我们拨打110要多达数十次,他们才姗姗来迟,最长一次也就是11月9日当天居然能拖到一个小时!。南通作为警方破案率100%的城市,对于纠纷双方都非常明了这点小案子都查不到?!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来到了市信访局,跑断了腿,说断了气,领导们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敷衍了事,一个多月下来,毫无进展!不知政府办事的效率是否都是这样的低下?!
最为恶劣的是2007年11月9日房交会开幕式当天开发商因为业主聚集维权生怕影响到自己形象,竟然纠集数十名民工及黑社会分子围攻回到所属自己小区的业主,其他部分业主闻讯急拨110,但出警的狼山派出所警员在业主大声呼救的情况下,却视诺不见,在距离10米不远处抽烟聊天,其他业主闻讯要求110调取其他区域警力,并控诉狼山派出所不作为时,却遭到拒绝及踢皮球现象,在这种万分恐惧的情况下部分业主想到向政府求救,并连跑带爬的跑至距离事发现场不到2公里的市政府南大门,跪求政府帮忙,却遭到政府官员的冷漠,当业主跪下时连哭带喊的请求政府帮忙解救被围攻的业主时,遭到却是闻讯赶来的所谓代表市政府的信访处戴处长这么一句话:你们先起来跪在政府门口是违法的,按照信访条例是可以立即把你们逮捕起来的,政府大门有探头,你们的行为是可以帮你们拘留的“。几名业主异口同声高喊:“如果我们真的违了法,你可以逮捕我们,我们认了,但请求你们先帮忙解遭早围攻的业主”。可戴处长依然坚持让业主是先到信访局去听讲信访条例,我们不禁要发问:是否一定要有人牺牲才有人管一定要血流成河政府才会重视,作为百姓我们不禁要请问社会各界
为何开发商能在南通地区飞扬跋扈,一手遮天,随心所欲,气焰嚣张到极点?!
为何公安部门对开发商那么唯唯诺诺,低三下四;而对业主面目狰狞,横加指责?!司法的公正、公平何以体现?!
为何政府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处处袒护开发商?!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少见不得阳光的交易?!
为何我们业主花钱买了房子不敢入住,看到物业保安就心惊肉跳?!为何维权之路阻力重重,业主走得如此艰难?!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中南开发商深得政府的恩宠庇护,才敢仗势欺人,才使得业主维权到处碰壁,权益受不到保护,正义得不到伸张!
党在十七大报告中反复强调,要建设一个“诚信、和谐、稳定”的社会,“人民的事情无小事”,“人民的利益要保障”。在此,我们恳求省级领导能够执政为民,速派调查小组,明察暗访,了解事实真相。打击黑社会势力,严惩给政府、公安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的贪官污吏、腐败分子,净化社会风气,为我们平民百姓主持公道。
我们坚信,邪不压正!我们的维权一定可以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