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该楼盘为商住两用楼,产权只有50年,且公摊面积大得离奇,但正是这“一窗打尽”的“景观”承诺和楼盘独特的品质让我们毫不犹豫地将几十年辛辛苦苦积攒的储蓄倾囊而出!
一年半后,开发商通知我们去收房。意想不到的是在1、5号楼(共24层)的正前方,同一开发商开发的七座35层高楼正加紧施工。其中两座与1、5号楼仅一条马路之隔。我们从规划局了解到,早在1、5号楼销售广告发布前,其前面的地块就已经规划为高层建筑用地。既然如此,那开发商怎能把1、5号楼作为“一窗打尽”的景观房出售给我们呢?这不明摆着是故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综上所述,中南开发商的确有广告欺诈的犯法事实!我们强烈要求追究他们的责任,赔偿我们的损失!
我们找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不但不出面答复,而且竟然纠集数百民工、保安以及涉黑人员进行阻拦谩骂、威胁恐吓、围攻殴打我们业主,其野蛮行径令人质疑:今天的社会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我们求救公安。没想到所辖狼山派出所竟然也处处袒护开发商。他们听从开发商的指挥,故意留出空间和时间,让开发商大打出手。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来到了市信访局,领导们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敷衍了事。
我们不禁要发问:
为何开发商能在南通地区飞扬跋扈,一手遮天,随心所欲,气焰嚣张到极点?!
为何公安部门对开发商那么唯唯诺诺,低三下四;而对业主面目狰狞,横加指责?!
为何政府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处处袒护开发商?!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少见不得阳光的交易?!
为何我们业主花钱买了房子不敢入住,看到物业保安就心惊肉跳?!为何维权之路阻力重重,业主走得如此艰难?!
党在十七大报告中反复强调,要建设一个“诚信、和谐、稳定”的社会,“人民的事情无小事”,“人民的利益要保障”。在此,我们恳求领导能够执政为民,速派调查小组,明察暗访,了解事实真相。为我们平民百姓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