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质量维权网负责同志:你们好!
感谢你们对我投诉的多次关心!
来信有一事,『《用户再次投诉靖江通达汽配:大家都应实事求是》信息反馈』中,把“靖江市政府”误为“泰州市政府”,请纠正。这可能是在通话中你们没有听清我的回话。
《靖江市政府部门回复》,可在“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等网页输入“刘吉瑜”查到。
我没有向泰州政府部门投诉,因为我知道如投诉还是要转到靖江。其实向靖江投诉,我是不抱多大希望的,只不过想验证一下老板娘王丽平是否真的“天不怕,地不怕”!验证不仅确实如此,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110出警的事实也被王丽平篡改了!10月4日、5日,110两次都查看了我们身份证,作了调查笔录,王丽平竟然将其说成是“110干警赶到时,投诉人已离去,经电话联系,投诉人称双方已自行解决。”既然自行解决了,还投诉干啥呢?靖江工商局不着逻辑推理,轻信王丽平谎言,就是查一下110出警记录也就真象大白了呀!难道110也会把记录删改?
我之所以多次直至向中央有关部门投诉,是认为个人损失是小事,公共交通安全是大事,靖江是苏北的交通要道,连接“京沪高速”、“沪宁高速”,修车质量关乎高速公路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而,靖江工商局竟然对一个既无资质又无技术的修车黑店作出了“限期办照”的处理决定,难道非要等到因修车质量问题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才取缔该店吗?这样的行政实在令人遗憾!
《靖江市政府部门回复》最后说,“投诉方反映店主人照不符,情况属实”,难道我的其它投诉内容是假的?
请维权网相信我,我是一个接受过中宣部、人民日报、新华社、社科院新闻界领导和前辈教诲的党员宣传干部,是不可能造假的。时间和事实最终会证明的。
再次给你们写信没有别的目的,只想多一份证明:维权是艰难的!
质量与安全是相互联系的,为了社会安全,让我们永远高举质量维权的大旗!
此致
敬礼!
泰州 刘吉瑜
200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