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9月18日在徐州易初爱莲解放南路点购买了标示“安徽黄山市歙县汪满田茶场”出品的“汪满田牌系列茶叶”,其产品外包装标明“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总价值902.9元。购回后,作为中秋礼品送给朋友,没料到礼品竟被退回,搞的本人又恼又气又没面子,为了查清问题真相,本人电话咨询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上网查询得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布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违者将收到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汪满田系列茶叶”其产品包装上没有标注“有机食品认证标志及编号”。后经上网查询及向生产商核实得知:“汪满田系列茶叶”没有取得“国产有机食品”的认证。显然,其包装商标注“纯天然”的文字宣传是违法违规的,同时对本人及广大消费者构成欺诈,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及行政责任。
投诉要求:1、立即停止有问题包装的茶叶的销售
2、发出公告对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给予退赔
3、对于本人购买的商品给予退一赔一,同时赔偿相关损失500元。
最后,本人曾经多次得到贵网杨老师、纪老师的热情维权帮助,在这是再次向二位老师表示感谢,谢谢贵网及二位老师正义、热情、无私的帮助!
贵网真是我们消费者的及时雨及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