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找开发商商量房子质量问题,最后只能是开发商一句话,找法院去打官司,老百姓只能是听着、受着,没有任何办法。
老百姓只能按现代快报报导的“拿出充分证据来物业费可以打折”来对付。
国家职能部们是否能拿出对待普通商品的管理办法,对待商品房这样的商品,国家各职能部门平时多能近快解决问题,3.15的投诉也许会少些.
南京市民徐益政手机139519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