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今年1月25号的时候又坏了,故障现象一样,估计也是投影管的问题。这时候打电话过去,三星的人员答复已过保要收费,而且说我只在04年6月份维修过一次,没有修那么多次。
跟朋友无奈地说起这事的时候才知道,三包法有规定,三包有效期是要扣除修理时间,而且每次维修都要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但三星除了第一次维修有留下记录,后面的4次都没留下任何维修记录,而且也不给我换新的投影管。这样我现在虽然才过保22天,本来扣除维修时间应该还是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但因为没有维修记录我变成了口说无凭。
之后的投诉过程更让我恼火,是一个工号1012的所谓负责人接我的电话,语气十分冷漠,听了我情况之后丝毫不重视,难道三星的产品半年坏一次是十分正常的事吗?不应该对我们用户表示起码的歉意吗?作为负责人,单凭系统记录就直接否定了我们用户的说法,难道不应该调查一下再下结论吗?五次上门维修的维修部电话、地址以及上门人员的手机号码我都有,难道调查起来很难吗?
更让我生气的是当我问到要怎么处理时,她说先要上门去确定到底是不是有故障再说,就不再和我谈了,难道我们整天没事干打这么多次电话去骗你们吗?难道连图像模糊重影这么简单的故障我们都分辨不出来吗?而等到上门确认是有故障时我再打电话的时候,她又说了要先知道需要收费的金额,我就不明白了,具体收费多少和你们对我这事的处理结果有影响吗?是不是钱少了就给我修,钱多了就不管我们用户了吗?
直到今天,我的电视问题三星还没有给我解决,三星完全脱离了我印象中一个外资大品牌应有的产品质量好、诚信、负责任的态度。我写这么多就为了提醒千千万万尚未上当受骗的中国同胞们,千万别买三星的垃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