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政府借钱不还
信件内容:
您好:县长!我是当时二招的员工的家人。建二桥时我们单位的每一个员工都被你们财政局扣除几百元钱的血汗钱说是建设二桥所借用的,说是建成后4年会退还这些钱,可以二桥至今已建成多年,还钱的事到今也没有消息,我们单位又被你们县政府卖了,现在没有单位的我们手上只有借据{建设二桥借用,4年归还。岳父岳母两人共2000多块钱当时说是参加入股。现在什么钱都没有拿到。要也要不到。}分别是1997年和1998年。借的钱。到现在没有个说法。不还我们。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何况我们没工作的人更不能这样呢?此事谁来管。
来信时间:2010-4-6
回复单位:泗阳县财政局
回复内容: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全市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的支持。1998年宿迁二号桥借资和1999年市重点工程集资,属于宿迁市政府借股本金,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均由宿迁市交通重点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我们向市交通重点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了解的情况,目前全市正兴起新一轮重点工程建设热潮,急需大量资金,故对所借股本金尚不具备偿还条件,待资金充裕时将予以偿还。
回复时间:2010-4-14
以上是回答的结果.我在4月1号也去过一份信的.现在说没有能力.说白了就不想还.都10几年了.现在不知如何去追要这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