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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不能接受

售后服务不能接受

2006-09-22 20:55
    我于2002年3月19日,在徐州的福中代理商处买了一台福中千禧天马品牌电脑。2006年8月份电脑出现了频繁死机且不能正常重启的故障。九月初,我到徐州代理商处请求维修时,原来的代理商已不再代理福中业务。他们又告诉我一个新的福中代理商地址。我根据地址找到了新的代理商。他们检测后说:“主板坏了,需要维修,他们自己不能修,需要找别人修,费用45元。”根据福中的“前三年包换,后三年保修”的服务承诺我的电脑仍在保修期内,所以我没有同意这个建议。代理商和南京联系后又说“可以发到南京维修,只需花20远的托运费即可。”当时我勉强答应了这个条件,但一周后,我和代理商电话联系时,代理商说,南京说我的电脑买的时间太长不愿给维修又给退回来了。我的电脑买了才四年,仍在后三年的保修期内,怎么能说我的电脑买的时间太长。我不能接受这种说法,代理商也没有办法就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025-85195695)让我自己和一个姓周的联系。

    电话接通后,我把情况说了后,姓周的先生说,让我自己花钱在本地维修费用可以少些,如果坚持要求由他们来修费用要很高且时间很长。我说:“你们保修的承诺不是保修期内只收零部件的成本费吗?”那位姓周的先生又说:“托运费、时间、人力都是成本”。对周先生的这句话我更加不能理解,托运费、时间、人力怎么能是零部件的成本,他们的时间、人力是成本,难道消费者因为机器的损坏所耽误的时间和为维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不是“成本”吗?

    我真心的希望维权网能帮助我们消费者这个弱势群体讨个公道。谢谢!(我的手机号码是:1395135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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