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8日,我们在吴江市松陵镇中山南路39号天湖楼饭店过生日吃饭,傍晚5点45分,15位亲戚来到饭店1号包厢就餐,当15个“一品窝窝头”点心被端上来后,突然发现窝窝头馅里竟然躺着1只2厘米多长的蟑螂,过了一会儿,一名自称为“领班”的女服务员来到包厢,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我舅舅指着菜里的蟑螂问其原因,该名“领班”竟然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反而振振有词地说:“哦,蟑螂呀,这很正常,有什么稀奇的啊,昨天中午在我们饭店也有人在饭里吃到过呢,这没什么的呀,没事!”态度十分强硬,倒是像我们少见多怪,也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期间,亲戚中的几位女士顿觉非常恶心,多次上卫生间呕吐胃内容物,我老公等其他亲戚的反应虽不像那些女士那样强烈,但也觉得胃里极不舒服,难以继续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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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情况,请看各职能部门的答复:
天湖楼饭店:态度强硬,拒不赔付,老板负责人手机关机,有意逃避责任。
消费者协会:老板电话关机,饭店经理无法联系到饭店老板,联系不到负责人,要求消费者到找到老板,一起到消协接受调解。
吴江日报社:没有采访车子,不便采访,请消费者求助卫监所!
吴江卫监所:非常同情消费者遭遇,不能主张消费者权利,提醒消费者保存好证据。
吴江公安局:提醒消费者保存好证据,准备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