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月2021年1月27日下午,本人名下的别克牌君威车(在有效的三包合同期内)因为喇叭鸣笛有异响,送至通用指定的售后维修点检测维修。但是在现场相关检测人员未检测出故障,本人无奈只好将行车记录仪里面的发生故障时的视频,录音文件提交给维修点,并提出上交至通用总部相关维修部门,予以判断。并明确告知,视频在法律法规层面同样具有相关的佐证效应。第二天被告知上汽通用对法律予以支持的证据不认同,并拒绝履行三包等义务。本人对此表示疑惑,通用对法律法规予认同的观点以否认。通用集团是否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胡作非为。本人的诉求,1.请相关监管部门予以支持本人合理合法的要求;2.监督上汽通用集团相关部门执行相关义务;3.对拒绝认同有效证据的行为作出说明;4.要求作出非法判定的相关上汽通用人员告知本人判定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