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2020年11月17日我们公司于与无锡市帆晟不锈钢有限公司(工商网和天眼查等有注册)签订了304不锈钢防滑板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质量要求:304不锈钢防滑板(热板),含镍8以上。在我们公司全额预付款到货后实际检测结果为镍含量1.53,严重与合同和前期样品不符,我司无法使用。
事情发生后我司多次积极联系退换货事宜,但该公司将承诺换货时间一推再推,在12月17日多天联系不上后,我司派人到无锡当面协商,但始终未露面,无奈之下投诉政府相关部门,政府部门答复联系相关人员12月22日给与退款,12月22日我司又派人员携货一起到无锡处理,无奈又一次拖延不给退款,多次到政府各部门投诉后还是无法联系上法人,这种不讲信誉的情况如果各级政府部门不予追究任其存在,会严重扰乱无锡市不锈钢市场的信誉,希望政府予以充分重视,让该企业得到应有惩罚免得更多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