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泗洪县城市花园的业主,在七月一日房屋交付时发现该小区的所有地下室进水了,原因是没做防水层,水通过墙壁和地面渗入了地下室。当时我们就拒绝接受该房,要求退房。但开发商不同意,而且态度极其恶劣,不要说退房,就是赔偿也没有,只同意维修。时至今日,地下室内水还未干,我们至今还无法入住。根据商品房法规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退房,而且现在还没法入住,距六月二十八的交付时间已三十天,根据购房合也可以恳房。但开发商就是不同意,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多次交涉未果,现特向你们投诉,恳请伸出正义之手,帮助我们平民百姓一次!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