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7月11日前往常熟市虞山镇玺辣九宫格火锅店用餐,因为之前去此店的用餐时消费满一定金额后收到店家的赠券(1.8元可抵本店招牌菜1份 原价88元),所以专程去此店消费,结账时店家不给与使用此券,希望可以将此事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