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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监督有结果:“浪涛发型”问题已解决

本网监督有结果:“浪涛发型”问题已解决

2006-02-16 09:16
[p]“浪涛发型”投诉有下文
    2月8日,本网头条刊发了《本网昨接投诉:“浪涛发型”承诺是否能兑现?》一文后,引起了浪涛发型有关领导的重视。2月10日下午4:30,浪涛发型客服部经理魏萍等来到本网办公室,就投诉人反映情况,向本网领导作出解释和说明。

    据魏经理说:“当天,刘小姐来我们长江路店消费,因为我们的发型师在与刘小姐沟通时发生了一些误会,未能及时将有关规定解释清楚,所以,造成刘小姐的投诉。当时,我们的有关工作人员也已经同意退还刘小姐多收的款项,但是,刘小姐并没有同意。”[/p]
[p]    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魏经理解释:“这是因为当时我们还有其他的一些优惠活动,因而会有优惠项目变动的地方。当时,我们的人员也没有能够及时向刘小姐解释清楚,这是我们的工作失误。后面,我们一定会在这方面更加重视,并且,在有关会员卡协议中将优惠项目说明清楚。对于刘小姐的问题,我们一定会积极处理,给刘小姐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本网提出的关于未向消费者主动及时出据发票的质疑,魏经理解释:“因为我们的会员卡及归宾卡有多种,其中,有一部分卡具有充值使用的功能,其发票在办卡或充值时,就已经集中开出了,因而,在具体到门店上时,我们通常都会主动询问消费者有关会员卡的类别等问题,所以,会有部分持卡会员在平时消费时,无法出据发票的情况。当然,既然贵网向我们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一定给予高度重视,确保将来不出现这方面问题。”

    2月14日,“浪涛”传真回复本网办公室事情最终处理结果,全文如下:

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关于1月31日在浪涛发型长江路店所发生的事,我公司已接受了当事人刘小姐的投诉,进行了妥善处理,并退还了相应的消费款项,而且刘小姐本人很满意我公司的处理态度,并表示愿意继续和浪涛发型合作,成为浪涛发型的会员。
    非常感谢质量维权网办公室对这件事以及我公司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公司将会加强公司制度及员工的管理,杜绝以上事件的发生,更好的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同时欢迎质量维权网办公室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
   谢谢!
                                        浪涛发型
                                       2006.2.1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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