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6月24日 江苏质量投诉网由江苏省质量协会主办,全省50家省级重点行业协会联办,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联合受理并调解江苏地区质量投诉,解答用户咨询,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用户诉求和群众关切的专业平台。

江苏质量投诉网

www . js12365 . org . cn
投诉直通车
投诉电话:025-84630124
投诉邮箱:jszltsw@163.com

昨有苏州企业紧急回函本网:谨防冒名诈骗

昨有苏州企业紧急回函本网:谨防冒名诈骗

2006-06-02 08:30
     本网5月29日刊发投诉信息《苏州网友投诉:我被他们骗去1千元》。
     接网上投诉后,我网首先电话联系投诉人确认投诉事宜。随后我网电话联系苏州新世纪大酒店调查核实。6月1日收到苏州新世纪大酒店回复如下:
    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贵网调查函已收悉,我店领导非常重视,派专人调查,现将情况告知如下:
    我店一贯诚信服务,注重质量,那位投诉人的情况与本店是无关的。近期确有不法分子盗用本店名义及其他单位名义,用手机短信息、路边电杆小广告、小纸条等形式招聘所请的高薪“公关”经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使无辜的外来打工者受骗,让他们向指定的账号汇入报名费、服装费等。
    而事实上,我店是国营单位,招聘均委托有资质的合法的劳动部门职介所进行的,不可能让录用员工汇报名费等。对此现象我店早已觉察,并报告公安机关查处,酒店领导在苏州电视台“社会新闻”栏目中已作过澄清说明,而且在2005年4月7日的《故苏晚报》上委托苏州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蒋少华律师发表过郑重声明。特此报告!
     同时苏州新世纪大酒店还发来2006年4月7日《故苏晚报》A5版上发表的《苏州新世纪大酒店授权江苏苏州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蒋少华律师郑重声明》,内容如下:
     近来,社会上有部分不法分子盗用苏州新世纪大酒店名义,以所谓高薪招聘“公关”名义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受苏州新世纪大酒店的委托,江苏苏州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蒋少华律师现郑重声明如下:
    1、苏州新世纪大酒店从来未向社会招聘任何“公关”人员,今后也无招聘任何公关人员之计划。
    2、苏州新世纪大酒店的所有招聘工作均会委托有资质的合法劳动中介机构进行。
    3、任何盗用苏州新世纪大酒店名义进行的诈骗活动,本律师均将授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本网回访投诉人
     6月1日接到回复后我网多次回访投诉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查阅本网5月29日投诉信息:
               《苏州网友投诉:我被他们骗去1千元》

投诉时间: 2006-5-28 20:50:27 
投诉对象: 苏州新世纪大酒店 
投诉内容:
    质量维权网,你好:
    我是一名外来到苏州市打工人员在2006.5.13-20号被自称“新世纪大酒店”骗去现金1000元,他们在一些镇区用广告骗取打工钱财,还搞非法卖淫活动,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严肃的严查不法非子,导致更多外来打工人员上当受骗,他们的的老总是文xx,他用的邮政储蓄转帐单账号是60305005120014xxxx,用广告方式等诈骗,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抓紧严查 希望苏州本市大哥大姐兄弟姐们能够整治整治帮帮外地去本市打工仔,希望能够整治本市的不良腐败非子 能够给外地人一个更好的形象和本市的市容

本网注:
     针对该消费者投诉,今天上午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将联络苏州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此事真相如何?本网继续关注.




我要投诉
我要举报 我要咨询
© Copyright 2007-2013 江苏质量投诉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受理投诉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29号  联系电话:025-84630124  传真:025-84630394
   网络维护:南京灵恩质量技术咨询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1031680号-3 总访问:11076575
本网所有投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信息,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