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中心”高度重视本网监督:责任人受处罚
2006-06-26 08:33
昨日(6月23日)本网头条刊发用户投诉信息《如果“防伪中心”也造假,那我们还能相信谁?》。文章刊登当日,迅速引起社会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有关涉及单位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在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的关注下,此事已处理完毕,“防伪中心”有关责任人受处罚,投诉此事的消费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11家媒体打听此事 当天上午,约有11家北京、上海和南京本地的新闻媒体打来电话向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询问有关投诉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打听事情详细情况。
真正“南京市防伪中心”来电澄清:非我也
昨天,南京市技术监督情报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看到质量维权网文章后,也打来电话与我网办公室联系,该负责人说:虽然此案与我们无关,但目前全南京市从事数码防伪服务的公司达数十家之多,为了做成“生意”对入网产品把关不严,遇有厂家应具备质检报告证书不齐全时睁只眼闭一只眼让其过关入网。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南京市技术监督情报所,下设的防伪中心全称是叫“南京市质量监督防伪信息中心”,是我市开展数码防伪服务的权威机构,坚持以“打假治劣保名优为服务宗旨”,对所有入网产品都从严把关深受广大消费者和厂商的欢迎,名牌产品、名优企业都是我们的服务对象 ,在此,提醒厂商,如使用防伪标贴一定要谨慎选择防伪服务单位。
投诉涉及单位高度重视本网监督:
消费者满意处理结果,有关责任人受处罚
昨天(6月23日)上午,文中所提“防伪中心”承办单位江苏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经理给我网打电话要求与我网负责人面谈。随后,该公司传真发来正式书面《回复函》,主要内容:
江苏质量维权网:
我公司对于此次投诉事件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全过程作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如下:
我公司与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作,为其提供防伪数码及相关查询服务,但珠宝玉器相关检测信息由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提供,并且上传到我公司查询服务器。
关于L女士投诉的问题,原因是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没有把相关检测数据上传到我公司查询服务中心,而我公司有关客服人员在处理过程中误将其它数据导入查询服务器,从而造成查询信息与实物不符。
我公司在06年6月9日接到L女士的投诉后,一直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处理此事。一方面我公司和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向中心提供L女士购买的翡翠手镯的证书编号,要求中心直接给L女士予以答复,另一方面我们还一直保持着与L女士的联系,关注事情的进展。自L女士投诉以来,我公司与双方协调已不下十次。
目前,通过多次沟通,L女士已经了解了事情原委并表示理解。我公司也已经跟L女士达成共识,由于此事给L女士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公司给予双倍的赔偿和100元通讯赔偿,共计人民币500元。L女士原则同意此处理方式并撤消投诉。
通过这一事件,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与服务水平。最后,感谢江苏质量维权网对我公司工作的监督与帮助。
江苏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3日
当天下午,江苏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经理和副总经理还两次前往江苏省中医院,向正在住院的本网领导、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高潮主任说明情况。
该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对于这次事件,我公司最高领导层极为重视,一方面积极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沟通工作,另一方面立即安排专人去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做好双方的数据的衔接工作,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该副总经理还表示:对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给予了相应的纪律与经济处罚。近日公司将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对此次事件进行总结,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与服务水平。
本网回访投诉人
昨天下午,本网回访了投诉人,投诉人对此事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江苏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领导不护短,知错必改的态度表示赞赏,对江苏质量维权网的帮助再三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