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户同时投诉:“鸿联”与“移动”…》结果
2006-11-08 09:40
11月2日刊《两用户同时投诉:“鸿联”与“移动”…》结果 我网联系投诉人,联系江苏移动公司及南京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月3日下午“鸿联”田总及姜经理来我网说明情况并回复说:“鸿联”已给投诉人双倍返还(40元)。
11月6日下午15:57分,江苏移动公司及南京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回复收悉(见附一、二、三)。
本网回访投诉人:
投诉人对回复情况认可,对我网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
附一:关于泰州客户卞先生投诉处理情况的说明
江苏质量维权网:
经查,客户于06年10月24日14:36:20通过电脑上网方式订制了09500网站的影视业务(网上看电影业务),联系客户解释说明,其表示不认可,要求提供登录的IP地址。联系网站查询,IP地址为:222.***.187.66,同时网站表示网页上确实注明了业务使用方法、资费标准等信息,在客户登录网站后,系统会下发一条密码给客户,代码为186***0052,客户在网页上输入密码即确认定制,2元/条,系统会下发10条,共20元。工作人员要求网站提供服务的网址进行测试,但网站称每家大型网站都可联到我们的网页,没有具体的网址,故无法提供。
鉴此,我公司考虑客户满意度,同意将此费用作为有争议话费双倍退费(此费用共计40元已于11月2日充入其帐户中),对此处理结果,客户表示满意。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二00六年十一月四日
附二:尊敬的江苏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接贵办转来的两位用户的投诉,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投诉人进行联系,询问出现问题,并展开产品流程和技术平台自查自纠活动。
经查明,这两位用户使用的是我公司网站合作业务,在用户使用产品不满意的结果下,我公司尊重用户体验,维护优良的用户消费市场,除了向用户详细解释该产品的使用流程等各项问题外,我们还决定分别给予两位用户两倍和两点五倍的消费金额赔偿。并在公司内部狠抓落实各项行业规定,优化了产品流程,对客户服务工作进行再培训。
我们今后仍一如既往地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坚持规范经营、诚实守信,让我公司信息服务产品更多更好地服务于用户,并一如既往欢迎江苏质量维权网的监督与指导!
南京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6-11-6
附三:客户投诉报告
关于137***201客户对南京鸿联网站扣费有疑义一事,南京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查无实据证,现将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经查询客户于2006年10月27日14点08分通过电脑上网点播鸿联(南京)0950网站业务。客户在网站上输入手机号码后收到验证码,通过在网站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点播使用,后直接通过网站转发,共产生20元费用。
客户曾于10月28日致电10086反映此问题。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客户解释,因客户对使用记录强烈否认,为提高客户感知,网站对产生的费用及与网站联系的通话费以现金形式做退还,共退还现金50元,客户也填写了收条确认。
11月2日接江苏质量维权网投诉,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客户长时间解释,客户无法认同,并要求给出书面说明,未与客户达成共识。
附件:
《13*********用户使用记录》一份,共1页。
《13*********用户业务使用情况》一份,共1页。
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客户服务部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两用户同时投诉:“鸿联”与“移动”合伙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