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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睢宁汽车站票价高?服务…》结果

《旅客:睢宁汽车站票价高?服务…》结果

2007-03-13 09:33
本网07年3月5日刊

    《旅客:睢宁汽车站票价高?服务态度差?》结果

    当天我网即联系投诉人,联系睢宁汽车站。金科长致电本网办,说此投诉不是我站的,是睢宁交通局管辖的鸿发客运。3月6日我网联系睢宁交通局。
    3月6日收到睢宁汽车站要求投诉人为其回复名誉的反诉。随后我网分别联系投诉人及睢宁汽车站沟通,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3月7日投诉人发来文章。
    3月8日睢宁县交通局《关于对王*先生投诉的回复》收悉(见附件)。

附件:

江苏质量维权网:
    我局于2007年3月6日接到贵网转来*先生的投诉后,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县运管所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如下:
    1、运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致电王*先生核实情况,王先生称于2007年2月25日从我县鸿发客运站购票乘车返回南京,但只是送至大桥北站,乘车凭证已丢失,并且未记住所乘车辆车牌号。
    2、针对旅客反应的情况,鸿发公司班车也曾发生过类似现象,在无法确定是否是鸿发公司班车情况下,鸿发公司主动承担责任,当时就向投诉人王*先生承认工作方面有失误的地方,对投诉人王*先生进行检讨,承认错误,并补偿王*先生的交通额外支出,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对待每位旅客。
    3、对单程票价85元一事,鸿发公司也向王*先生作详细说明:是经我县物价部门严格审批后实行的,并将有关审批文件传送给王*先生。
    4、王*先生对我们的处理意见很满意,称没有想到他的一个网上投诉,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并对鸿发公司工作中失误也给予了谅解。
    针对王*先生反映问题,我们召开客运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会议,要求举一反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同时,我们也十分感谢江苏质量维权网的监督,使我们工作能及时得到提高。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旅客:睢宁汽车站票价高?服务态度差?
·睢宁网友昨再次发函致谢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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