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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15依法质量维权大行动》投诉结果

《2007年3.15依法质量维权大行动》投诉结果

2007-03-26 10:46
    2007年3月17日,在我网举办的《2007年3.15依法质量维权大行动》时代超市活动现场,接到家住迈皋桥的殷先生投诉:百江15kg装液化气瓶允差±0.5kg,实际一直都是-0.5kg;后来改为14.5kg/瓶,仍是-0.5kg;从没有正差。投诉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想讨个说法。
    2007年3月21日我网将此意见反映给百江液化气公司客服部;3月22日收到《南京百江投诉受理单》回复传真(附后)。

本网回访投诉人:

    见到回复后我网回访投诉人,投诉人所说与百江回复一致。投诉人对我网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附:

    已与用户联系,并向用户解释:根据国家规定钢瓶允许有0.5kg的误差是因为纲瓶的毛重不一样,标准瓶重16.5kg。罐装时计量工具的准确程度也会导致正负误差。根据质监局的抽查标准,要求抽查钢瓶重量的平均值必须在上限。我司在行业部门的检查中均符合罐装标准。
    与门店核实时,门店库管员反映一般复秤的实气瓶都为31.5kg左右,未有用户反映的情况。我部回访用户时,此用户表示近期会换气,我部请用户现场复秤、监督,如为标准下限的气瓶用户可不收,由门店的库管员挑选上限的钢瓶,用户认可。我部会继续跟踪。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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