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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期望移动更好地履行运营商的义务》信息反馈

《用户期望移动更好地履行运营商的义务》信息反馈

2007-04-12 08:56
本网07年3月16日刊

    《用户期望移动更好地履行运营商的义务》信息反馈

    接投诉后,我网联系投诉人,联系江苏移动公司。
    3月28日,移动公司回复收悉。移动表示,已跟客户解释沟通,告知被投诉网站确系违规,现已按规定扣除相应积分;且网站也明确表示已向客户致以诚恳道歉,但对于书面道歉的要求因无相关法律依据,故无法满足。

本网回访投诉人:

    投诉人对省移动公司回复表示不能认同,但投诉人对我网在协调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附:

江苏质量维权网:
    贵处转至我公司关于139********的***客户投诉09666网站的问题,前期客户已向信息产业部反映过,我公司已经处理毕,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客户曾于3月13日向我公司反映有关09666网站在《***报》上刊登无资费宣传信息的问题,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进行核实,发现报纸上确无资费说明,查询客户只点播了一条,产生0.5元扣费,工作人员遂一方面按我公司承诺未客户做双倍退费处理(已于3月15日充值到帐);另一方面将此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客户,同时协调网站联系客户解释致歉。
    3月15日,客户再次致电10086反映该网站服务态度不好,在给其回电话时拒绝道歉。经与网站核实,对方表示已向客户道歉,但客户提出让网站出具书面道歉的要求无相关依据,故未予满足。对此,我公司再次短信回复客户,针对该网站的问题已报相关部门处理,费用已按承诺双倍退还,但书面道歉无法律依据,故无法满足。
    后客户向信息产业部升级投诉,经了解得知客户对我公司的服务表示认可,但对网站的服务态度仍存在疑义,称网站并未给其道歉。我公司遂再次协调网站联系客户致歉,并得到网站回复,已联系客户诚恳致歉,但客户坚持要求出具书面道歉信,故未达成一致。
    3月26日,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客户解释沟通,告知该网站确系违规,现已按规定扣除相应积分;且网站也明确表示已向客户致以诚恳道歉,对于书面道歉的要求因无相关法律依据,故我公司无法满足。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中国移动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来源:江苏质量维权网、南京质量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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